標識混亂 司機“左右為難”
交警部門:盡快更改 違章可申訴復核
城市道路交通標線在道路交通安全、交通流暢和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方面起著重要作用,如果道路交通標線出現錯誤或磨損,則會給廣大駕駛員帶來誤判等困擾。近日,市民張先生在《安慶晚報》報料交流群反映,文苑路和華中路交匯口地面導向標志線和路口導向標識牌自相矛盾,讓駕駛員“左右為難”。“路口導向標識牌上第二個車道明明是直行標志,但地面導向標志線是左轉方向,這不是誤導嗎?”張先生說。
文苑路和華中路交匯口地面的交通標線。
1月18日,記者來到文苑路與華中路交匯口看到,文苑路自北向南第二個車道的地面導向標志線同時出現兩個,既有直行,又有左轉方向,其中直行線較為模糊,而不遠處的路口導向標識牌對應的標識牌則是直行。
對于此類現象,從事出租車運營的陳師傅也曾遇到。“不僅是這個路口,振風大道也存在這一情況。開車時被地面導向標志線誤導,走錯了只能按錯的走,這種情況已經存在一兩年了。”陳師傅說。
在振風大道與文苑路交匯口,記者看到自東向西距離路口約百米的位置施劃了一排地面導向標志線,其中第二個車道是左轉方向,而該車道在路口位置的標志線又是直行線,導向標識牌標注也是直行線。“我開車到這個路口時經常被這個車道標志線誤導,本來打算左轉,開到前面又成了直行,有時車流多了不能變道就只得直行再繞路,車流少的情況下就臨時變道。這種標識模糊的問題,實際上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希望相關部門重視。”駕駛員李先生如是說。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定:“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并保持清晰、醒目、準確、完好。”對于市民反映的情況,市交警支隊秩序科工作人員張立勇表示,地面導向標志線與路口導向標識牌不一致多是因為前期道路施工臨時更改了地面導向標志線,全面恢復通行后舊的標志線沒有完全清除干凈。“道路反光漆鏟除后容易留下印跡,近期安排工作人員盡快將錯誤標志線進行更改。”張立勇說。
駕駛員如果被錯誤的地面導向標志線誤導,是否按違章處理?市交警二大隊辦公室主任徐全表示,道路標識標線是非常重要的基礎設施,是行車安全的基礎保障,也是交警等執法部門處罰違法情形的基礎。“當交通指示牌與地面標線不一致時,根據中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駕駛員應當以交通指示牌為準。如果司機因地面導向標志線誤導產生了違章,可以到交管12123平臺申訴,我們通過復核確認是地面導向標志線與路口導向標識牌不一致,會撤銷該違章行為。”徐全說。